上文說道,有人胡說八道,目前等著被大笑。呃!
嗨,各位,小夜來了。(好痛,甩甩手……)
這次,對部分人可能有點難,得靠文字的感觸比較多,屬於較細微之處。同樣,這部分預計有三章。小夜正在思考要不要收費,所以要看要快哦~~
儘管前面已經提過了,但現在起,才是正文。希望前面的部分能起到引導的作用。來囉,準備開車,坐好啦!ヽ(●´ε`●)ノ
觀點被稱為寫作的基礎,也是讓讀者知道他們所處在的位置。儘管有些教學書裡被分得很細,用詞上也略有不同。但,殊途同歸啦。
寫作上,我們都知道寫作的主體大部分都以第一、第三人稱的寫法來進行。而當中,依據主體的不同,我們會使用不同的方式來呈現。
「嚇!」
我猛地從床上驚醒。幾秒鐘之後,終於發現那是一場夢。看著手上的皮膚,細微的汗珠已被抹去成一片水漬,而我,這時候才發現身體有點冷——因為全身已經濕透。
大部分作者都會以第一人稱起家,好寫的原因在於獨特的親近感,而且很好想像,觀點又單純。
隨著構思的長大,又或者必須有更多對場景的陳述,開始加入了一些東西,這時,第一人稱已經不足以承載開始長大的文體與劇情。
而且這時很容易犯的錯誤則是將「第一人稱」變成「全知」;角色開始滲入作者的想法,將本「不應該看見」或「不該明白」的事變得合理化。像是我們之前提過,除非角色是上帝,否則他/她不能知道,他不應該知道的事。
再來就是第三人稱,多數人會選擇是因為靈活度大,可以加入旁白輔助,可控範圍也大。以旁觀者的視角來說,顯得自由。
可想而知,許多龐大世界的主體寫法都會以這樣的思路進行。兩者之間,敘事的角度有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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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點:
什麼是觀點呢?3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.PENANAZDl7aZJbqa
觀點指的就是敘事者的立場。是當事人?又或者旁白上帝?還是目擊現場的第三人?都可以,但用最簡單概念就是——鏡頭的呈現。
以下,這裡我們將分成「全知」、「有限」,以及「單一」觀點來看。
全知的觀點往往會穿透每個角色的內心,想到什麼,聞到什麼,將深入的感官全部呈現給讀者。
先看看下面的示範:
尼特侷促地搓著雙手,站在佈滿油漬的櫃檯前,機油味是這地方給他的印記。這位年輕的計程車司機不斷解釋著遲繳租金的藉口,深怕這地方會奪去他失去唯一的生計。然而,坐在櫃檯後的老闆布萊登嘴裡叼著雪茄,根本不在乎那些理由。不僅看穿了尼特的恐懼,更清楚那輛剛賣給尼特的車,變速箱和空調系統早已搖搖欲墜——這是那頭肥羊尚未察覺的災難。但他才不想管,車賣了就是賣了。
布萊登的會計,薇拉,雖然目光落在帳本上,心裡卻暗自咒罵自己的老闆,眼前這頭羔羊不會是第一隻,也不會是最後一個。那邪惡的吸血鬼肯定會吸乾那頭羔羊的最後一滴血。
在過去,有段時間盛行這樣的觀點。雖然細緻,但每個人物都像是沾了醬油的生魚片,很快飛過碟子。全知觀點固然可以簡略快速,可對於建構「主要」角色似乎不夠,無法營造親密感與人物立體感。
現今小說裡,多數採用「有限」的全知觀點。這個意思意味著我們將跟隨鏡頭,前往那個人物的身邊,又或者跳進角色的腦袋裡,那樣的親近感會讓人覺得這角色好像跟自己站在一起。
尼特侷促地搓著雙手,站在佈滿油漬的櫃檯前。 那機油味總是令他覺得刺鼻,但他又不得不來——他們如果奪去營業證,那麼他賴以維生的工具將不能上路載客。
可儘管他怎麼解釋這個月的生意並不好,營業租金會盡量償還。然而,眼前的那位碩壯的胖子,也是車行老闆,布萊登,只是叼著雪茄默默數著他的鈔票,淡淡回絕他的請求,彷彿視尼特的困難於無物。
尼特咬緊牙關,在心裡狠狠咒罵了布萊登,那輛車的問題真多。他辛勤跑車的收入,有一半以上都湧向布萊登的修理廠。他真期望那傢伙下輩子只能當一隻蛞蝓,被他的車輪碾過。
他眼角瞟向一旁的會計,薇拉。薇拉是個年齡與他相仿的愛爾蘭女子,單純的鄉村姑娘。她也偷偷看了尼特一眼,然後又將目光落回她的帳本上,那片刻的眼神充滿無奈。
尼特知道她的心地總是那麼善良,也許正在替自己咒罵那冷血的傢伙。
他對薇拉總是感到虧欠,有那麼幾次,他剛好回到車行,又是午餐時間。她會特地到對面的快餐店多買一份漢堡和一杯特濃咖啡。他知道,薇拉總是會注視自己的餐點——永遠是兩片吐司與一片火腿,還有一瓶用寶特瓶裝的自來水。
以上,可以感受得到的全都是尼特的觀點。從全知觀點直接進入「單一觀點」。
這個範例不僅僅穿透了「有限全知觀點」,更是涉及到尼特的感官,像是聞到機油的味道,也會感到憤怒而咬緊牙關。而原本的其他兩個觀點都被融合到尼特身上,變成他的想法、認知(儘管就是原本劇情設定那樣)。
這樣的好處除了更親近角色,也能讓讀者理解尼特的掙扎。比直接告訴讀者關於尼特的設定還來得毫無痕跡。
上面看起來好像很簡單,對不對?
事實上就是這樣簡單。
最初,我們寫文章的時候也許只考慮眼前的畫面(作者即主角),所以不會涉及到其他人,就沒觀點混雜的問題。隨著我們可能思考的層面越來越多,接著因為劇情,或者我們自己的私心而想要做更多補充,無形中卻使得觀點頻頻變換。
有時對角色的「主觀感知」分寸拿捏得太多,讓我們深深進入每個角色的心裡,在沒有明確分割的觀點下就會在角色們的腦袋間跳來跳去,容易讓讀者疲於奔命。很多編輯在這看法上認為會削弱讀者的共情能力。
但這並不是壞事,反而是好事。
好事的原因在於你透晰了每一個角色與想法,事後再來針對這點做取捨即可。發生了也無可厚非,因為在「全知觀點」下很容易產生這樣的問題。
前面所說的那段時間就是指維多利亞時代,當時為了要描述社會那些小人物們的心情,所以必須普及那些人物角色。但通常那樣的觀點下,作者會嚴格遵守身為一位旁觀者的立場,而且有一個強大的「敘事者人格」。
像是經典名著福拜樓的《包法利夫人》,還有後來的麥克‧麥可道的《黑水》,均可以見著。
……不過說實話,這種怪主意是奧梅太太出的;她的丈夫心裡發愁,擔心那樣緊緊箍著頭,長久下去,會影響大腦的正常發育。他甚至禁不住說出這樣的話:
「你難道打算把他們培養成加勒比人或博托庫多人嗎?」
夏爾幾次想打斷閒聊,早點離開。
下樓梯時,他附到走在前面的見習生耳朵旁,悄聲說:
「我有話和你說。」
「難道他察覺出什麼了嗎?」萊昂暗自嘀咕開了,心怦怦亂跳,胡思亂想起來。
出了藥店,帶上門,夏爾才央求萊昂幫他去盧昂一看,照一張講究的達格雷相片要多少錢。他一直想照一張穿黑禮服的照片,送給妻子……
《包法利夫人》福拜樓著
但請記得,福拜樓是箇中強手,能巧妙地運用場景與語句,且總是在過分逾越角色感知前就止住。
目前的小說風格卻傾向故事的沉浸感,編輯與讀者喜好親近角色,從他們身上挖出秘密,而且——作者最好不要出現,來補充一些他們知道的事。
那麼要如何運用細微的文字差異呢?
篇幅的關係,我們下章再詳細描述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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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結:
目前為止,我想大家都能駕輕就熟,因為一開始,狀況都很單純,基本上都能如實駕馭。但隨著故事進展,人物交織,場景豐富,可能會發現每個人的觀點就會冒出來。
經常挪動的觀點像是跳動的畫面(Head-hopping),會造成讀者的混淆。這不只是邏輯問題,更是情感斷裂的問題。
如何決定觀點、「誰來說故事」,變成我們得思考的要點。所以,這一切最好在段落開始前。
一旦決定,我們就把鏡頭放在它應該在的位置,無論是遠或近,儘可能堅持這樣的原則。
感謝各位花了十分鐘以上來觀看這篇文章,那麼接下來會有更詳細的文章,希望小夜不會寫得讓你們看了一頭霧水。
最後預告下一章的內容:因為寫作時,往往會混入這三種基本觀點。所以,我們得講關於敘事距離,這有助於我們控制以及轉換角色觀點。
下回見,啾咪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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