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ylor Swift 宣佈訂婚,酸民聞訊立即蜂擁而至,當中不少嘲她又有靈感寫新歌,亦有看扁她婚姻不會長久,賭她何時離婚;更有些拿她的豐富情史做文章,甚至諷刺她是年紀大了才急於找人「埋單」。
當然,有酸民鬧事自然也有歌迷出來護航,「埋單論」亦引發了一場激烈思辯。
歌迷指出 Taylor 乃全球身價最高的女歌手,坐擁 16 億美元(約 125 億港元)身家,根本用不著任何人替她埋單。
所謂「埋單」,這裡指的自然不是吃飯結賬,而是找老公付託終身。
雖然此事無關家底有多豐厚,不過無可否認女生若事業有成不愁衣食,到底比較有話語權。有了純粹追求愛情的本錢,也就不必為生活妥協讓步。
有人不屑:「今時今日結婚等於廝守終身?一個女生可以拍十三次拖,會有廝守終生概念?睇得童話故事太多(童話故事看太多了)?」
兩個人步入教堂,固然希望能夠廝守終身,不然結婚是為了好玩走過場嗎?奈何理想與現實往往存在期望落差,當落差超出可接受範圍,誰也有自由拒絕無止境地忍氣吞聲。
再說,為何女生感情生活精彩就不能有廝守終生的概念?既然每次拍拖也光明正大地公開戀情,最少說明她那一刻曾認真看待那段感情,沒能修成正果,只怪始終未遇上對的人。
現代男女關係合則來不合則去,為何男的被形容為「人不風流枉少年」,換成女的卻要被留言侮辱是「公廁」?一個人條件好,選擇自然比人多;拍拖又不是濫交,既沒腳踏兩條船,也不見得來者不拒,憑甚麼要被說成人盡可夫?就因為她盡情享受談戀愛?
至於留言笑她戀愛腦,一半認同。Taylor 確實戀事多,但戀愛腦所指的,應該是戀愛大過天,滿腦子全是戀事的人。在熱衷談戀愛之餘卻也能創一番事業,這種應不應算戀愛腦,暫且有保留。
況且事業如日方中的戀愛腦,再怎麼說都要比腦袋空空強。
一口咬定戀愛腦不可能情定一人,結婚只因到了不得不找個男人「埋單」的年紀,恐怕此人從未愛戀過。
女人到了適當年紀就該結婚,那是咸豐年代的世俗想法。戀愛腦的人若要結婚,只會出於心繫一人,想無時無刻跟對方在一起,才不管甚麼年紀不年紀。
愈是戀愛腦的女生,愈想跟那個對的人長相廝守 ── 畢竟對戀愛腦的人而言,結婚只需要一刻的衝動。
誰說結了婚就不能談戀愛?結婚只是開始,不是終點。如何能跟同一個對象一直一直愛下去才是最大學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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